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怪相一、群众争当“贫困户”
自开展扶贫工作伊始,群众争当“贫困户”就是永恒的话题,永远在路上。原因就是,只要进了贫困户的“笼子”,就能实现“两不愁三保障”,何乐而不为?而且上有老、下有小,生活压力巨大,不劳而获的钱谁不想要、谁不需要,钱再多它也不咬手。记得某村评议贫困户时,许多群众都自报奋勇说自己是贫困户,有的说自己有病,花销大;有的说自己无劳动能力挣不来钱,有的说做生意赔了几十万,有是说给儿子娶媳妇欠下了巨债。现在给了贫困户“真金白银”的钱和物后,更有很多群众要求加入到贫困户行列中来。真是年老的有年老的理,年轻的有年轻的理,没有没理的,为了争当贫困户使尽浑身解数证明自己就是最穷的那一个,把评上贫困户当成一种荣耀、一种能耐。
这也就产生了精准识别界定“贫困户”的问题。几年来的扶贫经验告诉我们,除了因病、因残等一打眼就能看出的极度贫困之外(而这些都基本享受低保了),其他贫困户的精准识别还真是火眼金睛也不一定看出来的。
一是收入难算清。上级确定2016年的贫困标准线为人均纯收入3026元以下。这个数字有零有整,人均纯收入3026元以下的是贫困户,3027元的就不是了?精准识别看似定出了0或1、是或非的标准,但实际的贫困衡量却远非这么简单。作为否决项的人均纯收入,一不能查询银行存款。这是个人隐私无权查。二不能准确记录支出明细。因为当前农户家庭收入中普遍是自给自足经济、实物经济和现金经济,这些经济都缺少簿记,几乎不可能得到精确统计。通过问询也只能得到个模糊的范围。更何况沟通方式不同,10个组去调查,可能会出10个结果。三是不能实事求是。多数人为当上贫困户,挣钱多的往少里说,收入有的往没里说,隐富炫穷成了一种不约而同。别说1元、10元的区别,就是相差几百元,都不容易能否定为贫困户。
二是表象难看清。如果按照“五看五不录六优先”(即看住房、看大件、看劳力、看产业、看负担;有机动车的不录、有新建住房的不录、有城镇商品房的不录、有公职人员的不录、有较大实体产业的不录;有重病人的优先、有重度残疾的优先、有在校学生的优先、无壮劳力的优先、住危房的优先、重灾户优先)的标准来衡量,有些真的如雾里看花,难以看清,因为包子有肉不在褶上!有的住的房子比较旧,穿的也破衣烂衫,貌似收入不高,生活困难,但人家顿顿饮酒,餐餐有肉,生活质量还挺高;有的新建了房子,不应该是贫困户,经了解他是为儿子娶媳妇借了好几万才建成的,每餐都是馒头咸菜充饥;有的有家用轿车,也不应该是贫困户,可是他这辆车是好几手车了,仅花了2000多元买的,比买电动自行车都便宜......像这些情况,到底符合不符合贫困户的条件?
三是评选难公正。贫困户评选一般是由户申请、村审查、村民代表评议、县乡复查确定的程序,其中最重要的程序是村民代表评议投票。有的贫困农户虽然贫困,人际关系却可能不好,还有些农户家庭条件明显不错,却可能与村民代表关系不错,结果是家庭经济条件明显比较好的农户被评上贫困户,家庭条件明显比较差的农户却没有评上贫困户。而且好多情况是只要农户申请了,在群众代表评议时基本上都能通过,因为没有代表愿意在这时候得罪人,扶贫又不是花自己的钱,为什么不当老好人?更有甚者村民代表之间互相帮衬,谁家都有亲戚朋友被评上,思想共识在这时候表现的尤为突出。而且这些户也没有明显与“五看五不录六优先”相抵触的方面,村干部很难将村民代表评议的结果推翻,也不敢冒着得罪全体代表的风险去推翻。民粹影响了公正!
四是政策难界定。按照“五看五不录六优先”标准,农村60岁以上的老人基本上都在“六优先”之列,都可以定为贫困户,因为他们出不了门,打不了工,家里仅有人均一亩多的耕地,还体弱多病,吃药花钱,怎么算都在标准线以下。况且原来的政策是以户为标准(在前年房屋确权时因为农村各家房子多老人与孩子基本都分户了),不管是否有儿女,是否有赡养能力,只要分灶吃饭即可认定。这无形中助长了不孝顺父母、把包袱甩给政府的不良风气!最近听说省里要考虑儿女这块了,要再进行回头看,进行数据清洗,这非常有必要,否则就是政府替其儿女养老、共产党替其儿女尽孝了!
怪相二、干部求着“贫困户”
无论是在精准识别阶段,还是在中期的帮扶、后期的考核阶段,很多时候帮扶干部都得求着“贫困户”配合工作。
刚开始,大量的各种表格满天飞表册(每个户涉及表册约几十种)雪片般飘向基层,旧表还没有填完,又来了新精神,还得重新入户调查、入户采集!去农户家签字,人家都烦了,说什么光让签字,不给发钱,再不发钱,以后就别来了。还有的贫困户说天天叫我来签字,耽误我这么多时间,误工费你发呀?帮扶干部不得不求爷爷告奶奶似的,一遍又一遍的给他们解释,做工作。
到中期,帮扶干部要求着贫困户做产业,特别是有的贫困户懒惰成性,自甘落后,不思进取。帮他发展种植或者养殖,他说不会;帮他联系外出打工,他说太累。而且一说帮他脱贫就急,“脱贫就不能有补助了,以后的日子怎么办?”
到后期考核验收的时候,帮扶干部更要千叮咛万嘱咐,不求贫困户把帮扶情况夸大,只求实事求是,把脱贫的七项指标说全。特别是把对干部的满意度一项,帮扶干部更是心惊胆战,因为稍有让贫困户不满意地方,“满意度”就为“零”,脱贫帮扶就前功尽弃、白忙一场!以上案例,虽是个例,却真实存在。
如果精准扶贫还处在探索和试点阶段,又何苦反复折腾?如果到了一锤定音、铁板钉钉的落实阶段,又何必改弦易辙,举棋不定?如此出尔反尔, “折腾”的恐怕不是财力人力,而是政府的诚信和形象!
怪相三、角色错乱的“贫困户”
自从中央开展扶贫工作以来,扶贫就成了一项政治任务,变成了层层传导责任、级级增加压力,最终都压到了基层干部头上!基层除了塌下身子实干,还要时刻防备被追责,无论上边的政策符合不符合实际、接不接地气,只要出了问题都是基层干部的责任,谁让你是具体干事的?轻则约谈、警告,重则党政纪处分,把扶贫演变成整治基层干部的一个手段,让扶贫干部在追责中负重前行,在最终被追责后放下包袱。可是哪个干部又真希望被追责、真愿意放下包袱?哪个不是在尽心尽力地想扶贫、抓扶贫、忙扶贫?以至于因劳累而倒在扶贫路上的干部时见报端?
驻村帮扶干部急的是火烧眉毛,可群众呢?有的不以贫困为耻,反以贫困为荣,相互比穷,躺在政府怀里不起来!而且干部越被追责、越受处理,他们就越有底气、越作壁上观。本来是政府拉一把,自己蹬一脚的共振式扶贫,变成了干部唱戏,群众看戏的局面。
有的贫困户因为懒惰,住在危房里,结果被纳入贫困户,给盖了新房;而那些勤劳的农户,早出晚归,辛辛苦苦挣钱,也才盖新房。这是不是太打击勤劳人的积极性了?是不是更助长了不劳而获、坐吃山空的毛病?在一些自身发展动力不足的农户眼里,他们不以贫困为耻,反以贫困为荣,把贫困户当作谋取利益的有力武器,宁愿祖祖辈辈享受贫困户光环的庇护。欲壑难填的依赖心理,使他们躺在救助的温床上裹足不前,优惠政策“断奶”之日,就是他们返贫之时。
所以,一味给贫困户“输血”不是长久之计,要想拔除“穷根”,关键在于治懒,增强贫困户自身的“造血”功能。俗话说:上赶的不是买卖。扶贫也是这样,要救急不救贫,扶贫重扶志!皇帝不急太监急的心态要不得!
套用列夫•托尔斯泰的《安娜•卡列妮娜》中的一句话: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,贫困的家庭各有各的原因。因为地域的不同、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、种养条件的不同等,扶贫不应该一刀切。在山区可能因为交通不便,人出不来、物进不去,整个村都贫困;而在平原,交通便捷,水电畅通,只要肯干,总会有不菲收入,更不用说靠近城镇、城区的地方,即便找个看大门的工作,每月也有近千元的收入,脱贫没有问题。除了真正的老弱病残失能的,没有几个真正算得上贫困。
我们认为扶贫应该主要把基层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好,再把文体卫设施搞好,即:文化服务、体育锻炼,医疗卫生设备齐全,服务人员优质服务,达到少有所学、病有所医,老有所养,搞大扶贫;要充分调动各家各户增收致富的主观能动性,培养积极进取的心态,让他们结合自己的身板“量体裁衣”、充分地发挥自己的长处,这或许在发展的路上走得更远更快!如果过多地对农民指手划脚,大包大揽、一厢情愿地按自己的主观意志为农民设计发展蓝图,甚至追求整齐划一、一步到位,这样反倒捆绑了农民的手脚、限制了农民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!
而且帮扶干部如果参与到“个体”贫困户越多,让贫困户的特殊身份所获得的优惠越多,逢年过节政府不是给物就是给钱,不是送油就是送面,会使一些与贫困既沾边又不沾边、最终不沾边、肩膀差不多高的农户心理失衡,为了讨说法上访告状,引发新的社会矛盾。
反思这些现象,我们不能人为地拔高了农民的自身素质,忽视了农民先天禀赋的内在决定因素和所处地理位置的客观局限性。揠苗助长、欲速则不达!春秋时期的圣贤老子说:“我无为,而民自化;我好静,而民自正;我无事,而民自富;我无欲,而民自朴。”扶贫也应顺应事物的发展规律,有所为有所不为才是实事求是的精髓所在。
扶贫,不能简单问题复杂化!简言之就是缺技术的可以组织免费的阳光培训,缺资金的可以找银行无息甚至贴息贷款,患病的医保减免医药费,实在是无劳动能力、无收入的老弱病残政府政策兜底……能以市场化解决的不搞组织化、能以常规化解决的不搞特殊化,让大家在同一个起点竞相进步、在同一个平台竞相发展,这多么公平公正?否则,勤者不富,贫者等靠,将与中央的扶贫愿景初衷,远也!
(本文系公务员内原创,作者: 韩志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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